2017年6月29日,在晉江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推進會上,晉江市人民政府向青陽街道陽光社區頒發了福建省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這是天衡律師在為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晉江市人民政府向青陽街道陽光社區頒發了福建省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
福建省農業廳副廳長陳明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肖漢輝、晉江市委副書記陳晉永、晉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李志強、晉江市政協副主席林慶峰出席會議。會上,天衡律師團隊全程提供的法律服務受到了高度肯定,相關改革經驗將推廣至其他各試點村(社區)中。
晉江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推進會
本所汪衛東、方林波、王炳春、曾志群律師團隊,長期專注于農村集體的法律服務,自2008年便開始了陽光社區的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協助陽光社區完成了清產核資、成員資格確認、折股量化、章程設計等一系列工作。此前,在2017年6月9日農業部召開的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推進會上,天衡律師深度介入改革的“政府、村社、律師、專家”四位一體工作模式,在會上被晉江市委、市政府做為工作亮點推薦給全國經驗交流。今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的頒發,不僅標志著陽光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的成功設立,同時也標志著天衡律師提供的全程法律服務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陽光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授牌、授印儀式
目前,汪衛東、方林波、王炳春、曾志群律師團隊正在同步進行著晉江市大洲村、華洲村等十多個試點村的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陽光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的成立及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的取得,是對天衡律師實踐“三農”法律服務的階段性成果,天衡所將繼續將改革精神貫徹到其他各改革試點村之中,為福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添磚加瓦。